《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解读 - 课程介绍


  本课程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为基础进行详细解读,课程内容包括: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关于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定资产的相关处理、关于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后续支出、关于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处理、关于单位取得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相关处理、关于部门(单位)含财务报表范围中所属事业单位的确认、关于部门(单位)含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和抵消事项的处理等。课程完整具体,老师的讲解清晰明确,同时辅助以案例补充,让整个课程更加饱满具体,快来学习吧!
适合行业:行政事业
适合人群:一般会计人员、初级人员、中级人员
课程难度: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