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应用讲解 - 课程介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本课程主要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现金股利的处理、限售股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处理、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的处理、政府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股份支付的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企业建造房地产收入的会计处理等几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解读,旨在帮助广大会计人员快速了解相关内容,并运用于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