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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满足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升专业素质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我省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按照往年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教育、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采用分层培训方式,可在910日起登录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页(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从7家网校中自主选择一家网校进行学习,取得的学分不少于24学分。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自主选择经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备案公示的面授培训机构学习。

二、自行打印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拟申报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会计人员,报名注册登录网校后,选择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参加学习,并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作为参评的必要材料之一。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各市、县(区)财政局要及时公布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要求抓紧做好课程设置和技术服务保障准备,确保学员正常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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