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010-82318888 400-810-4588

学习流程

学员注册

学员可自行注册后选择学习类型进行网上支付报名学习。

补充信息

学员第一次登录时需完善个人信息(请认真填写从业证号、身份证号、姓名,一旦提交,信息则无法更改)。

网上支付

网上付款或通过银行交费。收费标准:20元。

学满课时

学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需要学满24课时/学分。

网上考试

学够规定的学习时间后,点击“参加在线考试”进入考试。

查询记录

考试考核成绩及格者,可登录“邯郸会计网”查询记录,不再办理现场盖章,成绩合格单可自行留存。

培训说明

针对人群 本系统适合河北省邯郸市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

培训时间 2017年12月22日16:00截止。

交费方式 网上支付。收费标准:20元。

网上学习 学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考核说明 听课学满24学分,可参加网上考试考核,考试通过后,可登录“邯郸会计网”查询记录。在2017年11月26日前考试合格但查询不到培训记录的学员请于12月21日前汇报至我校,由于查询不到培训记录而在规定日期内未汇报至我校的,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 1.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解读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读 1.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解读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解读 1.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解读 1.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合并财务报表 6.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企业合并 3.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无形资产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职工薪酬 3.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存货 3.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长期股权投资 3.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投资性房地产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固定资产 3.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生物资产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每股收益 0.6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关联方披露 0.5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现金流量表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外币折算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债务重组 1.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或有事项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借款费用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所得税 3.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资产减值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基本准则 3.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0.6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租赁 1.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解读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讲解 2.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5.0 详情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 1.0 详情
小企业会计准则案例分析 4.0 详情
小企业税收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3.0 详情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 9.0 详情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6.0 详情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1.0 详情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3.0 详情
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制度应用指南 21.0 详情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第2号 2.0 详情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 8.0 详情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讲解 19.0 详情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3.0 详情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 详情
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正式) 2.0 详情
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 1.0 详情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5.0 详情
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2017 1.0 详情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间的逻辑关系及案例解析 5.0 详情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长期股权投资 3.0 详情
土地增值税的涉税疑难问题处理 22.0 详情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解析及风险防控 11.0 详情
BOT业务的财税处理及案例分析(2017) 3.0 详情
出口货物退(免)税处理(2017) 3.0 详情

温馨提示

接邯郸市财政局领导最新通知,2017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含补培训)将于12月22日16:00截止,请抓紧时间完成学习。
1、会计人员要求完成本年度学习,来年补学2017年继续教育,需按照新政策要求进行补学。
2、会计人员请认真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完不能修改,如有错误,需要重新补学。
3、在2017年11月26日前考试合格但查询不到培训记录的学员,请于12月21日前汇报至我校,由于查询不到培训记录而在规定日期内未汇报至我校的,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我知道了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

TOP

折叠